2021年盐城市阜宁县第二批校园招聘教师方案【103人】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阜宁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招聘的范围对象:具有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高校本科毕业的2021年毕业生。2021年阜宁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10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 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设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进出校园积极配合测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三)资格审查
1.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报名及面试
安排如下: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下表中“联系人”栏内获取。
六、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
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本科生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 体检和考察。
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
在“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邮编224400)。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分别为:0515-87731805。
招聘工作咨询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
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2、0515-87737203,阜宁县人社局0515-87386412。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研究生).xls
附件2: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本科生).xls
阜宁县教育局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招聘的范围对象:具有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高校本科毕业的2021年毕业生。2021年阜宁县教育系统计划招聘103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
5.志愿在阜宁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在“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 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设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防疫规定,进出校园积极配合测温,主动出示健康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合格证明。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三)资格审查
1.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报名及面试
安排如下: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下表中“联系人”栏内获取。
六、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
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本科生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 体检和考察。
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
在“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至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204室(地址:江苏省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6号,邮编224400)。被聘用人员均列入阜宁县中小学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阜宁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分别为:0515-87731805。
招聘工作咨询未尽事宜,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
阜宁县教育局0515-87737202、0515-87737203,阜宁县人社局0515-87386412。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研究生).xls
附件2:阜宁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本科生).xls
阜宁县教育局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30日
江苏教师招聘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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