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赴外招聘高中教师公告【8名】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4.本次招聘要求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赴外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主现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
报名主现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2019年5月14日-5月24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苏州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江苏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扬州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需提供:①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②《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赴外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的负责单位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资格初审单位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复审的负责单位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及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复审负责单位在现场收集材料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电话通知,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和内容。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模拟上课70%、现场答题30%的权重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对象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材料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如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9052698(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政策咨询: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4月28日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水平,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生。
4.本次招聘要求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可延缓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相关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赴外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主现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
报名主现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2019年5月14日-5月24日9∶00-16∶00。
报名分现场(南京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苏州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江苏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扬州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山东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报名分现场(云南师范大学):2019年5月14日13∶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须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需提供:①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②《2019年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赴外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的负责单位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资格初审单位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现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全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资格复审的负责单位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及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资格复审负责单位在现场收集材料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的应聘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予以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电话通知,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和内容。面试包括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两个部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模拟上课70%、现场答题30%的权重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对象在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nantong.gov.cn)、南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和南通开发区教育网(www.ntkfqjy.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材料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因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取模拟上课成绩高者进入;如模拟上课和现场答题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9052698(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政策咨询:0513-83596082(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9年4月28日
江苏教师招聘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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