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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江苏教师招聘 > 备考资料 > 基础知识 > 江苏教师编制基础知识考试考点(1)

江苏教师编制基础知识考试考点(1)

2020-04-15 16:09:56

江苏教师招聘

  今天,江苏教师招聘考试网来带大家复习江苏教师编制基础知识考试考点(1)的内容,请各位考生同学仔细阅读,最后祝愿各位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31、编写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应遵循的原则:思想性和科学性统一;理论联系实际;稳定性和时代性结合;系统性和可接受性结合。

  32、知识不等同于智力,掌握知识的多少并不能标志智力发展的水平。教学过程中要把掌握知识和发展智力结合起来,只重视能力培养的形式教育论(英国洛克)和只重视知识传授的实质教育论(英国斯宾塞)都是错误的。

  33、赫尔巴特提出了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的规律。

  34、教学过程的基本阶段:(”激发学习动机;(2)感知教材,形成表象;(3)理解教材,形成概念,这是中心环节;(4)巩固知识;(5)运用知识,形成技能技巧。

  35、主要的教学原则:(1)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的原则;(2)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3)直观性原则;(4)启发性原则;(5)循环渐进原则;(6)巩固性原则;(7)因材施教原则。

  36、两种对立的教学方法思想是启发式和注入式。我们应当提倡启发式,反对注入式。

  37、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课堂教学。

  以上便是江苏教师编制基础知识考试考点(1)的总结,在江苏省教师招聘考试备考过程中,各位考生可以结合以上的逻辑梳理来对其知识点进行熟练地把握。如想知道更多有关于江苏省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敬请关注江苏省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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